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年度专家安全检查
招标文件
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为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发挥专家对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关于建立化工生产企业安全检查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拟对年度专家安全检查进行招标,采用自主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单位,特邀请贵单位参与投标。
一、招标概况:
(一)标的物名称:索普集团年度专家安全检查。
(二)服务时间及要求:
服务期限:三年(签二续一),合同签订两年,第三年如双方无异议,则自动续签一年。
(三)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3月28日12:00时(北京时间)。
(四)开标时间2023年3月28日14:00时(北京时间)。
(五)开标地点: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二、招标内容:
(一)标的物内容
1.完成年度外部专家检查,每次提供市安全专家库目录内的2-3名专家,每季度1次,全年4次。
(二)技术要求
4次检查,分别为工艺、设备、电气、仪表专项检查。
三、投标人资质与要求:
(一)投标方必须为镇江内注册的法人,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有安全咨询等,注册资本50万以上;
(二)其他资质要求:投标方守法诚信、信用良好,无重大违法行为,资信良好;
(三)投标人证明文件: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投标授权人证明、业绩证明、信用证明(提供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查询结果截图并盖章);
(四)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案件当事人投标;
(五)投标人专家资源情况:需要拥有市级专家5名以上;
(六)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售后能力,对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能够给予明确的解决方案;
(七)投标人须提供相关业绩:至少二个合同证明。
(八)其他与此次招标要求相匹配的相关要求。
四、投标:
(一)报价方式:以上报价为含税价(投标时要标注清楚税率)。如国家税率调整,按合同含税价格/(1+合同约定税率)*(1+国家规定的新税率)调整合同价格开具发票。
(二)付款方式:现汇支付。每年12月底结算一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票到30天内付款。如投标人不接受招标人提出的付款方式,可在线下报价书中明确能够接受的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评标时作为参考。报价为含税价,如有不同请注明。
(三)本项目投标通过线下方式进行:
采用线下投标应将报价书及相关资料以标袋形式送达,标袋外包装必须用“封条”密封,封条“格式自定”,另需加盖公章、法人章,填写密封日期;在标袋封面上需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方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并要求在投标截止日之前送达,逾期将作为作废标处理。
(四)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密封寄:
公司: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环保安全部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 邮编:212006
收件人:李振业 电话:13615275352
(五)凡对招标文件条款有疑义的,请在开标前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单位: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环保安全部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邮编:212006
招标业务联系人:李振业 电话:13615275352
招标部门负责人:王永安 电话:15862938987
五、开标、评标、流标及废标:
(一)开标
本项目由招标人组织评标小组负责开标工作,对各投标人报价进行评标,确定最终中标人。
1.在指定开标时间的当天,请各投标人保持通讯畅通。
2.评标小组不得泄露各投标人的报价。
(二)评标
在能够满足招标人技术要求及供货期要求的投标人中选择总价最低的一家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
(三)流标
招标人如发现招标过程中有串标、陪标等扰乱招标人经营秩序的恶劣情况,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可作流标处理,并可将相关投标方列入供应商负面清单,一年内不再接受参与投标工作。
(四)废标
凡投标人不具备生产经营资质的,或投标文件填写不完整、报价有空项的,或不符合技术要求条款的,或者存在其他不符合招标人有关要求的问题,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可作废标处理。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中标人中标以后应严格按照标书约定与招标方签定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做好专家检查工作。对中标人所有违背标书及合同约定的行为,招标人均可持续保留与中标方中止合作的一切权利。
(二)如对专家提供的检查报务不满意,招标人应及时通知中标人;如有异议双方可协商解决。
(三)如因投标人不能正常履约,对招标人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的,招标人可向阿里巴巴公司投诉;如严重影响招标人生产经营活动的,招标人将依法追究投标方法律责任。
(四)投标人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将承担违约责任,列入招标人供应商负面清单,同时招标人将向阿里巴巴进行投诉。
(五)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本招标书,参与报价投标即视为对本招标书所列之条款均表示接受。
(六)本次招标解释权归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环保安全部所有。
报价函
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单位全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有关活动,并对该项目进行投标。
1、投标项目的总投标价(含税)为 (大写): 元人民币;税率 %,如采用单价招标的方式,请另附报价清单;
2、我方承诺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全部规定;
3、我方承诺中标后双方签订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4、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如有)。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同时完全接受招标文件所有条款。如果招标文件有相互矛盾之处,我方同意按招标方的解释处理;
5、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6、对标书的不接受项:
全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投标单位(盖章):
日期:
附件1:安全检查服务清单
项目 | 元/次/人(含税价) | 总次数 | 总价(含税价) | 税率 |
专家检查费 | 4次/年 | |||
总计 | ||||
1.备注:至少一名专家必须具备化工专业的。 2.费用包含专家费、管理费、交通费等所有费用。 |
集团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 联系电话:0511-88995088 集团邮箱:sopo@sop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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